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会会员体检活动的通知
各区直工会、区直属企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会员职工的关怀,根据《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为全区会员职工体检工作的实施办法》(红总工办〔2018〕16号),区总工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工会会员体检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体检对象为已成立工会并上年度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单位内的工会会员。
二、人员数额
具体参加体检的工会会员人数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实际缴纳工会经费数额和工资来测算。
三、体检时间
2019年4月份-11月份。
四、体检机构
青岛红岛人民医院(青岛市城阳区岙东中路西200米)。
五、体检项目
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1.1月份至3月份底前,各申报单位填写《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工会会员体检备案表》(附件2),并报送至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备案。
2.区总工会按照申报单位上年度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测算出人员数额,并反馈至申报单位。
3.申报单位按照区总工会反馈的人员数额安排具体体检名单,并填写《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工会体检申请表》(附件3),盖章后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区总工会,区总工会确认无误后在体检申请表上盖章并返还申请单位一份。
4.区总工会与体检机构对接安排申报单位体检时间,申报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组织会员职工(需携带身份证)到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申报单位将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工会体检申请表(有红岛经济区总工会盖章)交给体检机构存档。
5.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统一到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领取。